
三一重工又傳出“優(yōu)化”30%員工 否認“變相”裁員
三一重工近日又傳出“優(yōu)化”30%員工的消息。
近日,在中信建投2013年投資策略會上,機械行業(yè)首席分析師馮福章稱:“前不久參加公司的股東大會,向總(三一重工總經理向文波)提出公司已經優(yōu)化了30%的人員,如果按照他說的人均節(jié)省10萬的話,16個億的成本就節(jié)省出來了。”
三一重工證券事務代表也出席了此次交流會,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會后向其詢問16000人被“優(yōu)化”的詳細情況,她表示,這個數(shù)字還沒有統(tǒng)計,具體數(shù)字要等到今年年報披露。
公司回應裁員
三一重工2011年年報披露,其在職員工為51827人。相比而言,“優(yōu)化”16000人不是個小數(shù)目。事實上,從今年1月份開始,三一重工就被“裁員風波”纏繞,并不斷發(fā)酵。
1月10日,有媒體報道“三一重工即將裁員30%,工資改革方案則砍了一半多的錢”。當晚公司即澄清稱:“經核實,上述報道的相關內容嚴重失實。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,主營產品市場占有率不斷提升,不存在裁員或降薪的情況。”
此后,一邊是“裁員30%”的傳聞一直未停止,一邊是公司多位高層在多個場合公開否認三一重工裁員或變相裁員,然而在即將過去的這一直被質疑的一年中,公司并未書面披露更為詳細的信息。
11月11日,向文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:“到現(xiàn)在為止所說的裁員風波,都是不存在的”。不過他承認,公司確實存在內部整頓調整。他解釋稱,比如說總部的人員大幅度精簡,把這些人調到城市事業(yè)部去,這個過程中有的人就不愿意,要離職。“離職我們給他補償,外面就有傳言說三一裁員了,不是這樣。”
員工眼中的裁員
上市公司往往談“裁員”色變,三一重工承認公司人員有大的變動,但一直否認裁員。
不過,在員工口中描繪的卻是另外一番景象。
“1月1號老板(梁穩(wěn)根)簽發(fā)的命令,要求業(yè)務員全部轉到經銷商這邊。”一位在三一重工工作7年的員工告訴記者,三一重工通過將員工轉給經銷商的方式“優(yōu)化”了大批員工,他自己也是其中一員。“其中銷售人員和售后人員、大修廠員工,全部轉給經銷商。”他補充道。
三一重工高層近日告訴記者,轉給經銷商員工數(shù)量有幾千人,具體數(shù)字沒有統(tǒng)計。
“公司要求必須與三一解除合同,與經銷商簽訂合同,看上去都是自愿辭職的。”上述員工對記者說,“我干了七年,一分錢補償也沒有。”
而且,他介紹說去年自己有8萬多獎金公司之前一直沒發(fā),后來他同意與三一解除合同,與經銷商簽訂勞動合同。由于對低工資和沒有發(fā)展前途的工作不滿,他已經于今年4月從經銷商處離職,他的8萬多獎金在7月份終于拿到。
對此,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田勇律師告訴記者,因不滿意單位調崗員工主動離職的案件中,用人單位依然有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嫌疑。根據(jù)新勞動法,員工主動離職、公司提出且員工同意、公司提出員工不同意但強裁,三種不同的情形,公司需要支付的補償差別非常大。田勇律師稱,三一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,員工與經銷商簽訂勞動合同,這樣的操作方法是合法的。“重新建立勞動合同,一切從頭開始算,當然工作年限也是從頭開始的。與經銷商簽訂合同后員工再離職,補償會特別少。”他強調說。
對此,三一重工解釋稱,變動是因為部分激勵對象發(fā)生離職,已經不再滿足被激勵條件,另有部分員工是自愿放棄獲授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,不再作為激勵對象。
卓眾獵頭編輯 來源于第一財經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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